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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的区别是什么

合同纠纷 2021-06-04 23: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承诺和要约的区别如下:
    一.要约内容具体明确;承诺内容应当与要约内容一致:
    (1)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2)承诺对要约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
    二、承诺对要约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的,承诺有效;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要约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内容作出任何变更的除外
  • 是要约方还未收到承诺为条件
  • 请问1:在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的情况下,受要约人向要约人提出了与原要约具有实质性变更的合同条件,希望与要约人签订合同,但要约人不同意,要约人的原要约是否失效?——在原邀约期内不失效!
    请问2:如失效,那么受要约人在要约有效期内,假如对原要约进行承诺,该承诺是否有效?可否约束要约人和受要约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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