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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单位现在要与我解除劳动合同,现在要我拿钱他们才可以把我原养老保险给转出,请问我应该付钱吗?,,,,渔篡茎挩狆扁宪汨枞涍啤游谊挵坎耙悩倡擝罩瑱溏窒悈蹆沴祸羡截愰

保险纠纷 2018-10-28 14: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解除劳动合同后,可以要求用人单位配合办理档案社保等迁移手续,有新工作单位的,可以将档案社保等转移至新单位,没有新单位的,一般当地人才市场会提供暂时接收的手续,可以咨询一下。入职新单位一般都会要求提供离职证明,在离职的时候,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开具离职证明。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 您好,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病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如果您生病属于在医疗期内,单位不能解除合同。如果单位强行解除合同,您可以直接到当地社保局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

  •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36条)
    2、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39条)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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