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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饭店干了两个月服务员,因为家里有事所以打了辞职,经理也同意了,到了开工资的前一天,饭店正常是每个月15号开资,我与经理说明天开完工资我就不干了,经理同意了也说工资先给我一个月的,那半个月押金需要等到下个月给她说因为我发辞职的时候她已经把工资做上去了,到了15号饭店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没给开工资,因为16号店里有婚宴所以16号我在饭店又给干了一天,然后饭店一直拖到20号才开资,等我回去取工资的时候,饭店老板的朋友告诉吧台的说只给我开300其它的按一年给每个月只给300。我在饭店没有合同,不知道他这种行为算不算违法,我是否能能通过法律来要回工资?谢谢了

综合法律 2018-10-28 20:0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工作一个月准备辞职但却被告知要扣一个月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即辞即走,这个时候就是劳动者违法,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该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承担。
  • 针对以上情况,其一,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双倍工资,其二,用人单位应当按劳动合同中的约定及时足额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不得无故拖欠和克扣,对于以上情况,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如果双方协商无果,那么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针对以上情况,其一,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双倍工资,其二,用人单位应当按劳动合同中的约定及时足额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不得无故拖欠和克扣,对于以上情况,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如果双方协商无果,那么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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