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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律师你们好! 首先我将我的情况陈述一下,我是2011年刚毕业的大学生,现签工作于吉林省吉林市北方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我的见习期是一年,在这一年里工资只领基本工资的80%,现在已经过了半年了,当初已经签了5年劳动合同,现在发现这个公司不适合自己,不利于自己的发展,因此不想等到5年后才走,现在想辞职。但现在我的毕业证从来就一直在总公司压着,现在还没有返还给我们,听同事说如果在合同未满期间走公司就扣留我们的毕业证,我现在的档案、户口、党组织关系、毕业证都在公司,想走就感觉到很麻烦,不知道该走怎么样的程序!我想问问公司有权利扣留我们的毕业证吗?如果没权扣留我们又该怎么要回,我们签合同时也没有说具体的违约金是多少,如果真要交违约金,那么其具体应该根据什么来定!在见习期辞职需要交违约金吗?

合同纠纷 2018-10-28 20: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违约金过高的比较标准为守约方的实际损失,如上所述,实际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履行利益损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的规定,以调整到实际损失的130%为原则,以体现违约金的惩罚性。
    法律对于违约金的最高限度并没有明确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百分之二十的,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劳动合同存续期间,劳动者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提交申请。由此给用人单位造成的损失,应当由劳动者赔偿。只要劳动者履行提前通知的义务,原则上无需用人单位同意。
    若用人单位迟迟不办理离职手续,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要求解除劳动关系。
  • 劳动者辞职,那么单位要收取违约金的,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因此,劳动者要查看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的。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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