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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判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

刑事辩护 2021-06-06 08: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剥夺政治权利是附加刑,其特点是既能独立适用,也能附加适用。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被剥夺的政治权利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的权利: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等
  • 根据《刑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
    (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 剥夺政治权利的刑罚是剥夺政治权利是一种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对于反革命分子,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都应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必要时也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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