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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案件,被告认可500万的借条,并认可款项通过银行转账,但拒绝提供转账凭证,原告能否胜诉?

银行 2018-10-29 00: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

  • 1、民间借贷借条是否可以二次起诉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2、如果人民法院已经审理终结,判决已经生效,只是债务人仍不履行还款义务,则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即可。根据“一事不再理”的一般民事诉讼原则,这种情况就不能再次起诉。
    3、如果在起诉后,人民法院尚未审理终结,原告主动撤诉并经人民法院准许,这种情形则诉讼时效中断,可以凭借条再次起诉。
  • 银行借款合同是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为贷与人的借款合同,又称为贷款合同、借款合同或信贷合同,它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与借用人(又称贷款人、借款人)之间关于银行或金融机构将货币出借给借用人使用,借用人于规定的期限内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银行借款合同为借款合同的一种,当然具有借款合同的一般特征。但银行借贷合同又不同于公民之间的民间借款合同,具有民间贷款合同所不具有的以下法律特征:  
    (一)借款合同的主体必须具备法定的资格。  
    (二)借款合同是转移货币处分权的合同。  
    (三)银行借款合同为有偿合同。  
    (四)银行借款合同为要式合同。  
    (五)银行借款合同的标的只能是货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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