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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母亲将房屋指定过户给女儿,女儿已婚,这算是夫妻共有财产吗?如果再过户给母亲,需要女儿丈夫的签字吗?

离婚 2021-06-06 15: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产一旦过户给子女,那么房屋就归子女所有,不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就不能再主张分割。根据《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男方父母明确表示房子归夫妻双方所有,或者房产证上两人的名字都存在,可以算夫妻共同财产;但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 要看过户的手续而定,如果走的买卖那么就属于夫妻共同购买。如果是赠与,没有强调是赠与给个人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情况下,夫妻双方都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这包括平等地享有权利和平等地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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