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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承包了4公顷土地,6000元/公顷,承包之前谈的是,种植者补贴,粮食差价补贴归我。综合直补跟轮作归地主,有合同,19年秋季补贴下来了,2.2公顷补贴金额是:3000/公顷,有一块地1.8公顷,吉林省跟黑龙江省交界处,有两次补贴,吉林省给补了3000元,黑龙江省给补了7000元。合同上写着?种植者补贴/粮食差价补贴,都归乙方享受,地主要这7000元的补贴不给,说这是二次补贴。请问这给怎么办啊?我承包了4公顷土地,6000元/公顷,承包之前谈的是,种植者补贴请问这给怎么办啊?

综合法律 2021-06-07 05:0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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