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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签劳动合同还能拿到双倍工资吗在职期间,因为公司拖欠工资,我旷工过,现在我已经离职一个月,工资还有半个月未给,旷工的工资按1天3天的扣,公司已经扣了,我现在想去劳动仲裁申请公司给我双倍公司,还有机会拿到吗,公司会不会以为旷工为由不给

合同纠纷 2018-10-29 09: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劳动法》第九十八条以及其他规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除在规定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应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责令按相当于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经济补偿总合的1至5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
    “用人单位未按《劳动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即招用后故意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赔偿劳动者损失”
    “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劳动者,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等,根据上述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即使未与劳动者签定合同,也不能任意扣发劳动者工资。
  • 发生劳动争议,计算经济补偿时应当按实际拿到的工资为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1、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3、根据您描述的情形,用人单位已满一年未与您订立劳动合同,视为用人单位与您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您可主张自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每月两倍工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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