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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裁决只判了未签劳动合同赔偿和辞退。我第一年劳动合同月薪26天,法定假期不准。仲裁不支持我的加班费合理吗?公司上诉了,我没上诉。现在该怎么办?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有可能争取吗?

仲裁 2021-06-08 12:1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者被用人单位辞退(或称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与否,分为三种情形:
    一、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被解除劳动合同的,没有经济补偿。
    二、用人单位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三、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按照《劳动法》第
    40、44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安排加班的,应当按不少于工资300%的标准发放加班工资;在休息日安排加班的,可以调休,不能调休的按不少于工资200%的标准发放加班工资。所以,不可以安排法定节假日加班调休。
  • 法定节假日加班,单位需要支付三倍的工资,劳动者同意安排调休的,需要支付员工相应的加班工资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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