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1. 2013年5,我司帮助朋友公司担保,在海峡银行贷款200万元。

2. 第二年,朋友公司和银行要求续贷, 因我司不愿再次担保,所以朋友公司虽然找到别的担保人, 但银行没有同意换担保人,告知朋友公司,贷款合同里说可延期半年,但利息在原有基础上上浮50%。

3. 半年后,朋友公司要求银行换担保人再次续贷,银行还是不同意,故朋友公司停止交银行利息,后来,朋友公司和银行再次协商愿意分期还款,先还清本金,每月还款5万元,银行再次找我司要求我厂担保,我司认为无力担保,故未同意担保。

4. 2015年7月,银行将我司起诉,并通过本地的金融防控办公室要求我们 签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我司派代表签字,但还未收到相关的法律文书。



我想知道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还要承担担保责任吗?

合同纠纷 2018-10-29 14: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债务人不清偿债务,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以合法的方式来强制债务人清偿债务。通常情况下债权人是不能直接行使强制权的,包括扣押财产的行为。但这也不是绝对的,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债主可以扣押债务人的财产。下列两种情况下是允许债权人扣押财产的:
    1、按合同约定一方占有对方的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给付应付款项超过约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权扣押该债务人的财产。
    2、当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一定的财产物为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便可扣押抵押物,并可以抵押物的价值优先实现自己的债权。
  • 充当担保人可能发生的后果:
    要是借贷者违约而欠债,银行或金融公司可控告担保人;
    有多名担保人,贷方有权选择向所有或其中一名担保人追债;
    如属联保而涉及多项担保,担保人死后,其遗产仍得用以偿还债务;
    如只是一项联保,其遗产就无需用以偿债;
    经融机构可要求担保人清还债务,中止合约。也可要求另找新的担保人接任,甚至可以不允许原任担保人退出;
    若借款人去世,担保人负责摊还债务。

  • 1、如果已经盖章,合同上规定盖章合同即生效,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
    2、如果已经盖了章,但合同上规定需本人签名生效或者本人签名加盖章生效,本人不签名,那么这份合同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3、如果没盖章,也没签字,那么这份合同也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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