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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案件民事诉讼费应支付多少?

诉讼 2021-06-08 14:2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诉讼费用由两部分构成:一是案件受理费,二是其他诉讼费用。  房产案件属于财产案件,其案件受理费按照争议的金额以一定的比例缴纳:争议金额不满1,000元的,每件交50元;超过1,000-50,000元的部分按4%交纳;超过5万-10万的部分按3%交纳;超过10万-20万的部分按2%交纳;超过20万-50万的部分按
    1.5%交纳;超过50万-100万的部分按1%交纳;超过100万的部分按
    0.5%交纳。  除了缴纳案件受理费外,还要交纳其他诉讼费用,包括:勘验费、鉴定费、公告费;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出庭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补贴;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的申请费和实际支出的费用;执行判决、裁定或者调解协议所实际支出的费用等。
  • 诉讼费是指当事人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应当缴纳的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不同的案件收取的费用不一致,可以参照《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来确定。
  • 你好,如果交纳诉讼费用确实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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