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父亲在工厂上班,上班期间操作机器导致受伤现被鉴定为五级工伤残疾,五级伤残是怎样的赔偿的

工伤赔偿 2018-10-29 14:3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工伤赔偿项目主要包括:
    (一)治(医)疗费。
    (二) 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 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
    (四) 康复治疗费。
    (五) 辅助器具费。
    (六) 停工留薪期工资。
    (七) 生活护理费。
    (八)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九) 伤残津贴。
    (十)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十一)丧葬补助金。
    (十二)供养亲属抚恤金。
    (十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 工伤待遇是指职工因工发生暂时或永久人身健康或生命损害的一种补救和补偿,其作用是使伤残者的医疗、生活有保障,使工亡者的遗属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它具有国家强制性和互助互济性等特点。
    2017承德工伤鉴定赔偿标准是统一的,但是各地经济发展情况不一样,具体计算的公式一样,标准有所区别,如果对赔偿有异议,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如果你认为自己有能力去申请仲裁,就不要请律师了,如果你感到不找律师自己又感到有困难,可以委托当地的律师来帮助你
  • 上班时候受轻伤,不够伤残鉴定标准,上班时间受到事故伤害的,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都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不够伤残鉴定等级标准,并不会影响享受工伤待遇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
    (一)项、第
    (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
    (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万宁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