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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妈被打,鉴定为轻伤二级。这个伤是残疾吗?可以要求对方赔偿我们伤残赔偿吗?

劳动纠纷 2021-06-08 23: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2、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不再支持伤残赔偿金及精神抚慰金,所以对于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案件赔偿医药费、交通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基本损失。
    3、犯罪嫌疑人积极赔偿对方的损失,取得对方谅解的,属于认罪态度较好,可以酌定从轻处罚,根据案情有缓刑的可能性。
      《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百五十五条 对附带民事诉讼作出判决,应当根据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确定被告人应当赔偿的数额。
      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等费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等费用。
  • 受害人被打死的,侵权者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同时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人身受到伤害并进行伤残鉴定的,在鉴定结论出来后可以先与对方协商,并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等费用,如果协商不成的,受害人可以将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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