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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因被一地痞流氓纠缠,家人找这地痞协商不妥。结果将此人打成轻伤一级。对方目前在医院已经20天,医药费大概1万5了。我们给他想私了,给他5000医药费。他现在要把我的家人告上法庭,要求赔偿100万。还想把我家人弄监狱里。目前他的伤势就是轻伤一级,伤残没有做鉴定。如果,我们赔偿的话,要给他赔多少?他是城市户口。

刑事辩护 2019-01-08 18:0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轻伤害赔偿标准:
      
    1、轻伤属于自诉案件,如果你想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2、根据刑法的规定,故意伤害(轻伤)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3、针对你的损失你可以提出附带民事赔偿请求。
      
    4、具体项目包括医疗费用、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营养费,如果可以评残的话,可以要求赔偿伤残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
  • 未成年人故意伤害致使受害人轻伤的,根据案件性质,涉嫌故意伤害罪。犯罪嫌疑人属于未成年人,是法定从轻量刑情节。建议家长对受害人积极赔偿取得谅解,犯罪嫌疑人积极认罪悔罪,法官会酌情从轻处罚的。
  • 交通事故中进行伤囘残鉴定的费用应该由申请方支付,需要向交警部门申请,由交警部门委托专业机构进行鉴定。因为在侵害赔偿中没有伤囘残鉴定费一项,所以应该由申请人支付鉴定费用。
    根据《侵权责任法》
    第十六条 【人身损害赔偿】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囘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五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囘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囘十囘年计算。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 交强险,是给别人买的。肇事者的交强险就是用来赔偿受害人的。就本案,应该是保险公司代替肇事者在保额内赔偿当事人的损失,而超出保额部分,应由肇事者个人赔偿。所以现在当事人应该等对方的保险公司赔偿,之后再继续向肇事者索要剩余部分。
    如果其拒绝承担剩余的责任,当事人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如果当事人保了意外险,意外险包含:意外医疗险,人身意外险。
    意外医疗险是费用补偿性的,也就是最终赔付额不能超过您治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
    如果医疗费用肇事者已经赔付了,按补偿原则,当事人保的保险公司是拒赔的。
    人身意外险是根据伤残比例进行赔付的,这个可以累积赔付。在对方赔付后,当事人的保险公司也要理赔,如果没有达到伤残,那么不能申请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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