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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女方有精神病史,病情基本稳定。她没有告诉那个人。婚后2月,男方以骗婚为由提出离婚,想要返还彩礼。女方该怎么办?

离婚 2021-06-09 11: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 关于彩礼是否返还的问题
    1、不予返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的规定,当事人虽然接受彩礼,但已经结婚的,离婚时如一方主张返还的,原则不予支持。但特殊情形下例外:一是虽然办理结婚登记但确未共同生活。二是因为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此处应指因给付行为导致给付人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最基本生活水平的。
    2、应予返还。有以下三种情形,彩礼应予返还:
    (1)给付彩礼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的;
    (2)包办、买卖婚姻而收受彩礼的;
    (3)以订婚为名行骗取彩礼之实得。
  • 如果双方已结婚但是没有共同生活的话,是可以要求对方退还彩礼的,对方拒不退还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返还。
  • 已结婚但确未共同生活的或者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男方需要返还彩礼,如果女方不返的,男方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返还。胜诉判决下来之后,女方仍不退还彩礼的,男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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