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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对方父母出资百分之九十的房产,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离婚怎么分割

离婚 2022-11-18 10: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夫妻离婚时房产的分割:
    1、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买房,不管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需按照出资份额比例分割;
    2、婚前买房婚后还贷,属购买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3、房屋赠与未办理过户手续,房产归赠与方,不予分割;
    4、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属个人财产,不予分割。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六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 在双方离婚时,应当这样分割父母出资的房产:
    1、结婚前父母出资买房,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属于其子女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2、结婚后父母出资买房,有约定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其子女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3、若是没有约定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是均等分割。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 父母出资买房登记在两个人名下的,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对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可以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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