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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登记四年多,现在离婚被起诉。马上开庭,男方回复要求退还全部彩礼8万元,才同意离婚。同居两年以上,需要退货吗?

离婚 2021-06-09 14: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结婚后婚的话,可以分割共同财产。而彩礼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返还:
    司法解释中列举了三种应当返还的情况:
    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是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需要说明的是,司法解释中所说的彩礼是指按当地的风俗习惯给予的财物,而男女双方在交往时为表示爱意而自愿赠送的礼物,不是彩礼,而是一种普通的赠与,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只要这种赠与已经履行完毕,就不能要求返还。
  • 已结婚但是没有共同生活的话是需要退还彩礼的,法定的需要退还彩礼的情形有: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2、3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的,可以请求退还彩礼钱。如果对方不返还的,给付彩礼的一方可以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起诉需要准备起诉状、要求返还彩礼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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