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律师你好,我是女的。我和老公离婚3年了。离婚的时候,我什么都没有。就因为我去探望儿子,前夫就想把他儿子的抚养权给我。如果我想要这个孩子,可以从前夫那里得到什么补偿?谢谢你。

离婚 2021-06-10 20: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
    1.您可以和对方协商离婚的事情,如果对方不同意离婚或者你们对孩子抚养、财产分割有争议,就可以起诉到法院离婚 。
    2.孩子已经六岁半,夫妻双方都可以争取孩子的的抚养权,法院会将孩子判给对孩子未来的成长更有利的一方。所以您得有证据证明您更适合抚养孩子,比如孩子生下来就一直和您生活在一起、您的抚养条件优于男方等。
    3.财产分割方面,您需要有证据证明到底有哪些财产、具体的出资购买情况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三条: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 你好!仔细看了你的问题,先结合我的经验问你几个问题,对方有什么恶习没有,对方态度怎么样,你是否可以说的再详细一些。
  • 是否复婚,决定权在你手里,任何人都不能左右你。另外,你现在是自由之身,有权利追求自己的婚姻幸福,任何人都无权利干涉。前夫擅自卖房,并且没有按照约定支付你所得,肯定违反了你们的离婚约定,可以诉讼要求你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

    如满意答复,请点击采纳,谢谢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朔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