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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老公和他前妻的离婚协议里,所有财产都是他前妻的。离婚后,前妻还要求他把三分之二的工资给前妻。这个协议有效吗?把房子给前妻我相信是有效的,但是离婚后给前妻发工资我觉得不可思议。这合法吗?

离婚 2021-06-11 07:37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对婚后取得房产的一种情况进行了明确规定: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产应认定为服役一方的个人财产。因此,在此种情况下,获得的房产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计入共同财产的分割。
    婚后双方父母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该房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此时,也可将自己占有的份额视为个人财产,婚后财产分割时不参与分割。
  • 是不能随意撤销的,即只要双方不存在订立协议时欺诈、胁迫等特定情况下,就不能随意撤销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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