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借给朋友五万,在2018年5月份写了借条于2018年7月31日还清,到现在2018年9月9日依然一份未还,每次发信息问他就说过两天一定还,每个月都答应几十次说还我,每次到了日期就放我鸽子,一直欺骗,从未老实,说到做不到,怎么办?借给朋友五万,在2018年5月份写了借条于2018年7月31日还清,一直欺骗,怎么办?

债权债务 2021-06-11 13: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般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未约定还款日期的,从权利人可行使权利之时起算,如果您在此期间内主张过要求对方还款,或者对方承诺过还款,诉讼时效中断并重新起算两年诉讼时效。但从借款之日起超过20年的,一般不再予以保护。
    当借条中名字与身份证上的姓名不一致时,债权人就有责任提供证据证明这两个姓名为同一人。如可通过所在派出所、居(村)委会出具一张证明。如果有见证人在场,可以找见证人作证,以证明这两个姓名是同一人,以此来认定借贷关系的存在。
    若没有见证人,也可申请笔迹鉴定,以证明借条的真实性、关联性。
  • 要看你们借条上具体怎么约定,还有有无过诉讼时效。如有必要可委托律师起诉。
  • 你好,有借条借钱不还,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处理,要求对方返还欠款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伊犁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