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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遗弃子女十余年,不抚养不回家,尚未离婚,已与他人结偶,生下孩子,能构成遗弃罪

离婚 2021-06-11 23:3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母亲不抚养孩子不必然构成遗弃罪,需要达到情节恶劣的程度,才会被认定构成遗弃罪。情节恶劣是指:由于遗弃而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被害人因被遗弃而生活无着,流离失所,被迫沿街乞讨的;因遗弃而使被害人走投无路被迫自杀的;行为人屡经教育,拒绝改正而使被害人的生活陷一危难境地的;遗弃手段十分恶劣的等等。
  • 离婚后不抚养子女如果达到情节恶劣,是会构成遗弃罪的。法律依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的规定。
  • 要看是否符合遗弃罪的构成要件:
    1、侵犯的客体是被害人在家庭成员中的平等权利。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应当扶养而拒不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3、主体为特殊主体,必须是对被遗弃者负有法律上的扶养义务而且具有抚养能力的人。
    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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