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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时间有事,我在公司几乎一个月没去。我是公司的会计,然后公司账有点乱,由于是家族企业,很多问题怪我身上。但是我能肯定我没拿钱,有可能弄丢票子了。公司上班两年多,一直没有签合同和给我交保险。前两天离职,因为账乱,公司要告我拿钱?请问下我应该如何处理。

保险纠纷 2018-10-30 14: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依法辞职。
    2,单位应在30天内办理退工手续,并中止社保交纳手续。给你一份退工单。
    社保账户由社保中心安全地保管。
    3,进新单位,交给他们退工单。新单位可办理社保接续交纳手续。
    由此可见,只要办理辞职手续,社保不需要个人操作。
  • 劳动者在公司上班,用人单位没与劳动者缴纳社保的,劳动者可以向社保局提出申诉要求用人单位进行补缴社保,或者通过劳动仲裁委员会调解社保的费用补偿。
    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未给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 签订劳动合同,并且劳动者实际入职后,用人单位应该在劳动者入职当月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
      只要劳动者入职,双方建立劳动关系,无论是否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都应该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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