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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丈夫的债务,请问离婚妻子要一起承担还款吗

离婚 2021-06-12 12:0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婚姻法》第19条第3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24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19条第3款情形除外。因此,只要你不能证明上述解释中的两种例外情形,你丈夫对外债务就会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你所有的财产包括存款,法院有权依法查封、冻结。
  • 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债务是不会因为离婚而消除的,离婚之后照样需要承担债务,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就由夫妻共同财产来偿还。如果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或是财产归各自所有的,双方可以协议如何清偿。
  • 丈夫的婚前债务,属于其个人债务,由妻子无关,妻子不承担还款责任。但如果丈夫的婚前所欠债务,用于婚后夫妻生活的,应当认为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妻子也负有偿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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