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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未成年人,额。老板还欠我一点工资,我走的时候给老板说了,但是老板不同意,我家里有急事就先走了,还有签了劳动合同,这钱他们能给吗我是一个未成年人,老板还欠我一点工资,但是老板不同意,还有签了劳动合同,这钱他们能给吗

劳动纠纷 2021-06-12 12:5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按规定,公司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违法,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即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和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其支付赔偿金。你可以投诉对方。
  • 被拖欠工资的,可以跟老板协商给钱,协商不成的话去申请劳动仲裁,在公司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不了的话就去法院起诉处理。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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