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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律师您好。工龄认证,单位需要我提供社保局开具的“社保清单”,我如实提供了社保局为我开具的“社保清单”并加盖了印章。而后来单位又要求提供“社保缴费明细”,但我的“社保缴费清单“无法查询,原因一:社保官网查询显示社保已经停保,无法查询到缴费明细。原因二:在这个工作之前,第一个工作在私企,第二个工作是“四川一村一大”,所以社保关系办理过【转入】(普通社保转为机关事业性质),社保局答复说,因为办理过【转入】,所以之前(私企时期)的缴费明细无法查询。所以,请问,如果依照社保局出具的“社保清单”能否作为工龄认证依据?如果不能,什么办法才能查询到社保明细呢?十太感谢了!辛苦了!

合同纠纷 2018-10-30 16:1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社会保险分为好几种情况的:职工社保、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未就业的城镇居民、未就业的农业户籍人员。
    1、职工社保(五险)个人缴费比例为11%,以个人缴费基数乘以11%即为个人月缴费额。
    该部分是由单位每月代扣代缴
    2、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一般来说参加的是养老保险,也有许多地方将其与医疗保险捆绑。该种保险中养老保险缴费金额是以个人选择的缴费基数*20%作为个人缴费金额,目前缴费方式主要通过银行代收,自己按年(也有地方按月)到银行缴付即可
    3、后两种都是按年缴费,均含养老、医疗,每年到户籍所在地居委会或者村委会缴费即可。
  • 社保转移的手续:
    1、让现单位所属社保中心开具一张同意接受的函件,如果是外省转如要出具汇款信息;各机构要求不一样,有可能是原单位所属社保机构出具同意调出函件,到现单位所属社保中心盖章。(可先电话咨询)
    2、持接受函(或转出函)到原单位社保所属机构办理转移,如原单位有社保专管员,可将接受函交托办理。

    3、原单位社保机构同意转出,出具“转移人员清单”含姓名、身份证号码、转入转出单位信息、参加工作时间、缴费截止日期等信息;“个人缴费记录单”含姓名、缴费明细、每年交费月份及账户余额等信息。
    4、持单据到现单位所属社保中心办理转入各省大同小异。

  • 1、在当事人是在户口所在地(未跨区域)实现就业并参保社保的前提下,是不需要办理社保关系停保及转接手续的:
    (1)实现就业后,凭本人的户口本、社保卡、身份证、学历证明、劳动合同等;
    (2)由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统一申报社保参保新增人员并参保即可。
    2、跨区实现就业的前提下,需要办理社保关系转接手续:
    (1)具体可以带上本人的凭本人的户口本、社保卡、身份证、学历证明、劳动合同等;
    (2)咨询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如:人力资源部等)或者当地社保部门的工作人员明确具体的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第十九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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