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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成年四个月没在这里工作,但是签了一年的合同,但是这里的制度和老板做不到。现在想辞职。当时押金2000,我先交了1000,另外1000从工资里扣。那么我该怎么办呢?

合同纠纷 2021-06-12 15:2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用人单位是不能以任何名义收取劳动者的财物的,对于此类行为,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不付工资就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不过你这情况,要证明先前存在劳动关系。
  • 可以拿到工资的,不管如何解除劳动合同,工资都是要给的,建议可以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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