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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哥哥为一个朋友买车做了担保,朋友没能按期还款,逾期5个月,法院判决有我哥哥归还,贷款本金五万元,而滞纳金就有17万元,法院支持并采取强制执行,从我哥哥的工资卡里扣除,请问这样做有依据吗?

刑事辩护 2018-10-30 17: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担保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综上,车贷逾期的,债权人可以就抵押物进行拍卖清偿贷款。
  • 买车贷款有正规的担保公司是可以不需要担保人了  通常情况下,在通过正规大型的担保公司贷款的时候,还是比较靠谱的。不过,需要借款人注意以下问题:  
    1、寻找担保公司的时候,需要找正规大型的担保公司做担保,担保公司的手续要齐全;  
    2、找担保公司贷款不能完全保证借款人就一定能获得贷款,担保公司的作用仅是为借款人做担保。如果借款人资信条件太差的话,申请贷款也是有难度的;  
    3、通过担保公司贷款所产生的费用会比直接通过银行贷款的费用高一些;  
    4、找担保公司贷款,一些担保公司可能会要求借款人支付押金,在贷款到期后,借款人不要忘记要回自己的押金;  担保贷款买车来说可以概括为以下流程:
    1.订车
    2.交纳首付
    3.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4.发放贷款
    5.提车
    6.还款。  因此,消费者在购车时应当注意是否符合以上流程,另外购车时应当尽量选择正规经销商以及正规银行放款,不要贪图小便宜。
  • 担保人有还款的责任吗?借款人不还款时,担保人有还款的责任吗?《物权法》规定,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借款人到期不还款时,担保人(保证人)是否要还款要看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保证。   一般保证人只有在借款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后,才承担担保责任。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连带保证人承担还款的责任。   法律规定的担保方式有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   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保证的方式有: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两种。   在一般保证中,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   即借款人到期不还款时,债权人必须先通过诉讼或仲裁要求借款人还款。只有在借款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后,保证人才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法》第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人不得行使先诉抗辩权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在连带保证中,保证人就没有先诉抗辩权的权利了。因此,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连带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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