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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别人欠我十万块钱我把欠条丢了,能不能把钱要回来呢

债权债务 2021-06-13 00:3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解答如下:
    1、如果是故意欠钱不还的,最好的办法就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2、欠钱不还,双方之间是民事法律关系,双方之间的纠纷属于民事纠纷。解决民事纠纷的方法有双方协商解决,由第三人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协商、调解不成的,或者不愿意协商、调解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 借条丢失,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证明借贷关系。
    1、可以要求对方签订还款协议(还款承诺、还款计划等),这样既明确了债权债务关系,同时也简化了诉讼证据,必要时还可起到延长诉讼时效的作用。
    2、利用其他相关证据起诉。如银行转账记录、对账确认函、发票等。
    3、找证人证明借贷关系存在。让了解情况的单位和个人出具书面证明材料或作为证人出庭作证,需注意的是证人必须与双方当事人无利害关系。
  • 如果对方到期不偿还,可以与对方沟通,看下对方的态度,如果对方认可,那是最好的,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寻求解决,,如果有借款合同或者借条,胜诉应该问题不大,如果没有借条或合同,需要搜集相关证据后,才能到法院起诉。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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