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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破裂原因和家庭成员存在矛盾,有子女纠葛问题,对方觉得子女给他就答应离婚,否则一直会耗着,小孩现已3周岁,长期由我母亲带养,他很少会尽到做父亲的责任,目前以分居2地

离婚 2018-10-30 21: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分居多久可以离婚,分居满两年就视为感情破裂,分居有两种情况:
    一:是因社会原因造成地理空间上的夫妻两地分居;
    二:是由于感情不好,人为造成分居的。
    第一种情况,不能作为感情破裂的依据。
    第二种情况,如调解无效,应视为感情破裂。
    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矛盾激化、离婚不成而形成的分居,往往是坚决要求离婚的一方造成的。因而,不愿离婚的一方认为这是对方在制造离婚条件。
  • 我国《婚姻法》规定:只有“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这种婚外情,才是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所谓“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而对于我们通常所说的“一夜情”、“婚外性行为”等,都不是当然的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一方举证证明对方存在着婚外情,在法官的视角里是看到了夫妻之间发生矛盾的原因,那这种原因是不是必然就导致夫妻的感情彻底破裂呢? 也未必
  • 夫妻分居孩子的抚养权的归属问题,我国法律规定如下:
    一、关于两周岁以下子女的抚养
      
    1、一般随母方生活。
      
    2、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3、父母双方协议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可随父方生活。
      
    二、关于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的抚养
      
    (一)父母双方争夺抚养权的
      
    1、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2、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3、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4、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行准许。
      
    (二)父母双方均拒绝抚养子女的
      在离婚诉讼期间,可先行裁定暂由一方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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