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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医疗纠纷 2021-06-15 11:0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四种情形:
    一是侵害他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身自由权等人格权,给他人造成精神损害的;
    二是侵犯监护身份权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给监护人造成精神损害的;
    三是侵害死者人格权或非法利用、侵害遗体、遗骨给死者近亲属造成精神损害的;
    四是灭失或毁损他人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而造成精神损害。
    此外,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成员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这里的损害赔偿既包括物质损害赔偿,也包括精神损害赔偿。
  • 医疗过错的赔偿要考虑三个方面的因素:第一,医疗事故鉴定等级,不同的等级,赔偿的数额不一样。第二,确定医疗过失与造成的后果,从医疗机构也好或者做医生来讲,他所负责任的程度。
    第三,要考虑到你的原发疾病,跟你这个身体损害之间还有什么关系。
  • 你好如果确定是医生的误诊,医院的过错,那么该医院需要承担医疗过错赔偿责任的。至于这个标准,我国现在没有统一的标准,要得看看这起医疗事故的具体状况而言,如果是较为严重的话,相应的医疗过错偿就会越高,反之就会低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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