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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的代位权形式条件

债权债务 2021-06-15 12: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债权人要想通过代位权实现自己的债权,需要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须存在合法有效的债权债务关系;
    2、债权人代位权制度属于涉及第三人的权利;
    3、可代位行使的权利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债权;
    4、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等等
  • 依据《合同法》第七十三条和《合同法》解释一第二十条,代位权成立,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次债务人向债务人履行债务,代位权规定的主要目的实现,合同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也没有规定次债务人向债务人的履行无效,故应为有效
  • 债权人的代位权是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债权的权利。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明确;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必须到期债权人才能行使代位权;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的行为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代位权的行使就必须通过诉讼的方式进行,在代位权诉讼被提起之后首先就必须确定代位权诉讼中的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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