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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父亲被车撞死该怎么赔偿呢?

交通事故 2021-06-15 12:4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具体的赔偿项目和金额的计算标准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里面。
  • 根据受害人的具体损失来赔偿。受伤未致残的,伤者可以索赔的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因伤致残的,可以索要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和被扶养人生活费等。
  • 一般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辅助器具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死亡赔偿金等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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