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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的租赁开始日期和租赁期限不到x月不退还押金的日期是哪个计算的?当时,房东同意合同没有到期,现在房东不退还押金怎么办?

合同纠纷 2021-06-15 21:1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租客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况:在房屋租赁期间,若有以下几种情况,租客可解除合同。
    1.不可抗力原因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定,在符合法律规定时,或因不可抗力致使租赁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
    如发生洪水,大水冲进房屋,使屋内的墙皮脱落,这种损坏承租人难以克服即有权解除合同。
    2.租赁房屋部分或全部毁损、灭失
    《合同法》第231条规定: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 如果租赁合同没有明确押金的性质或规则,则押金作为租赁预付款处理,无论如何都要返还的。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投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首先我们应该查看租房合同中对押金有什么样的具体约定,如果有押金的约定,那么就要根据合同来进行办理,违约责任由合同规定一方负责。如果合同中没有规定押金的相关事宜,房主如果押金不退换给你,可以进行协商,跟房主说明退还押金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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