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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天不违约还是违约金?

合同纠纷 2021-06-16 03: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
    违约金的标准是金钱,但当事人也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标的物为金钱以外的其他财产。违约金具有担保债务履行的功效,又具有惩罚违约人和补偿无过错一方当事人所受损失的效果,因此有的国家将其作为合同担保的措施之一,有的国家将其作为违反合同的责任承担方式。
  • 在合同还没到期就解除的情况下,要是合同里没有约定违约金,就不需要支付违约金。但是合同里有约定违约金对方不支付的话,可以请求法律援助后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人民法院会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百分之三十的,可认定“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而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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