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07年五月在绿丹江苑一次性付款买商品房,08年9月末交工。通知领新房钥匙时以资金紧张为由没付给约4000元的违约金,告知说年底付,到年底去讨还说09年3月付,三月去讨还说上级没动静,不知道什么时候还。请问我们小区众多讨还违约金的业主之门能维护自己的权益

调解 2009-09-24 08: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丹东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