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双方自愿离婚去法院需要办理什么手续,需要申请吗?

离婚 2021-06-17 09:57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自愿离婚手续如何办理
      
    1、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2、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3、婚姻登记员向当事人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
      
    4、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5、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监誓人面前签名;
      
    6、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7、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8、颁发离婚证。颁发离婚证应当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按照下列步骤进行:向当事人双方核实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告知当事人双方领取离婚证后的法律关系以及离婚后与子女的关系、应尽的义务;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中签名;当事人不会书写姓名的,应当按指纹。在当事人的结婚证上加盖条型印章,其中注明双方离婚,证件失效。注销后的结婚证退还当事人。将离婚证分别颁发给离婚当事人双方,向双方宣布:取得离婚证,解除夫妻关系。
  • 双方自愿离婚的手续是,两人携带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民政局受理并审查离婚情况后,颁发离婚证。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
    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贵港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