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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伤残是10月1号,嗯受伤的现在两个多月了,老板又一分这个生活费都没有给,而且只付了三个月的工资啊,是按一半付给我的,我想咨询一下是不是这种赔偿的。嗯受伤的现在两个多月了,老板又一分这个生活费都没有给,而且只付了三个月的工资啊,是不是这种赔偿的。

交通事故 2021-06-17 12:35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我国《劳动法》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按月支付”即包括工资应当以月薪的形式发放,也包括应当每月支付,因此用人单位应当在自然月结束的30天内结算工资,超过30天即构成拖欠工资。

    遇到老板欠工资,最简单的方法是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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