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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没有出来,可以向加害者提出索赔吗

交通事故 2021-06-17 12:4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十二条 当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条的规定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并告知当事人;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因此,只要提供相关证据(如:事故当时照片,保险公司的勘察记录,最好是拉着保险公司的人一起去帮你证明),这样交警就会采信,这样就可以补开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了。
  • 您好,发生车祸后,车祸索赔流程首先是确定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损失情况,认定交通事故责任后再由公安机关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一般调解的期限是三十日内,但是有特殊情况可以延长。如果您对调解的结果不满意,您可以直接到人民法院进行起诉。
  • 发生交通事故要索赔的话,可以找事故认定书中的主体协商解决,要是协商不了,那么可以起诉处理。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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