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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小孩归男方女方只能探视不能接走吗有这个法律规定吗

离婚 2021-06-19 08: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婚姻法】第三十八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 关于这个问题,正常情况下是可以的,只要双方能够协商一致,达成相应的协议,对于孩子抚养的具体细节的和抚养费的支付等等约定清楚,以免将来产生纠纷。
  • 离婚后子女抚养权归女方所有的,男方是有权探望子女的,女方不得限制男方行使探望权,但男方有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情形除外。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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