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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孩子的探视权有规定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9-14 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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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国离婚后,有孩子的都会确定好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因此未有孩子抚养权的一方,自然就会享有对于孩子定期的探视权,但是探视权是可以双方进行协商约定的,那么今天就跟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看看离婚后孩子的探视权有规定吗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吧!

  一、离婚后孩子的探视权有什么规定吗

  《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一般法院会判决另一方在每个月的单周或双周的某一天行使探视权,也可能会有一至两天的探视时间。如果另一方行使探视权明显影响孩子的成长健康,或十周岁以下的儿童明确不愿被另一方探视,可另行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暂时中止另一方的探视权。除此之外,任何人不能剥夺另一方对孩子的探视权。

  次数规定

  一般以协商为主,双方本着实际方便的原则来定,不能太多。具体方式在离婚时由你们双方约定。如果不能达成一致,法院会判决。

  一般每个月两、三次,情况不一样,法院的判决会不一样。没有次数的法律规定。

  二、离婚探视权一个月几次

  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可以对孩子探视权的问题进行约定,可以约定具体的探视时间、探视次数、探视方式等。

  但如果是诉讼离婚,通常法官会征求双方的意见,如果双方同意,那么一般就按照协商好的探视次数履行,如果双方无法协商,法官一般会判决一个月探视两次到四次。

  三、怎么写探视权起诉状

  原告:_____,性别:____,___年__月__日生,___族,______(户籍)市人,_______(职位),住____区____路____号____小区___单元___号。

  被告:_____,性别:____,___年__月__日生,___族,______(户籍)市人,_______(职位),住____区____路____号____小区___单元___号。

  诉讼请求:

  准予原告每月探望婚生子女(姓名)________(次数)次,具体方式为每月第____及第___个周____下午由原告至学校将婚生子女(姓名)____接回原告住处,周____上午自行送____返校。寒暑假由原被告轮流抚养。

  事实与理由:

  _____年____月____日,原被告因_______,自行至______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协议离婚,当初商定婚生子女____由被告抚养。但未对原告的探望权作约定。

  原告每每要求探望____时,均被被告以各种理由拒绝,或故意造成各种阻碍,严重影响原告与____的父女(子)亲情。

  为维护原告合法权益,特诉至人民法院,请求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请。

  此致

  ______法院

  具状人: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看到这里,法律快车小编相信你也了解了相关的知识内容了,因此在孩子的探视权是孩子父母双方可以协商约定的,一旦无法达成共识,就可以前往法院进行权利确定,好了以上就是离婚后孩子的探视权有规定吗的相关内容,如果你还有疑问,可以咨询我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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