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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夫妻双方离婚,但子女户口已登记在女方户口上,但抚养权在男方,请问小孩户口一定要迁入男方户籍吗?

离婚 2021-06-19 11:3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院是靠证据说话,只有以下证据,法院才会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 如果孩子已经有户口是可以的。在离婚确定孩子的抚养权之后,孩子的户口可以随父亲,也可以随母亲,如果孩子未成年,由父母代为办理。(如果成年,则他自己就可以自己去办理)。
  • 如果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男方的话,则离婚后小孩是可以迁到男方家的。但是,如果离婚后,男方的户口不动,而是由女方迁出户口的话,小孩的户口也是不需要迁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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