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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陷责任期内返工质量不合格缺陷责任期内返工 质量不合格

综合法律 2023-04-17 23:0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应该由责任方承担
  • 建议提起诉讼处理
  • 你好,建议维权处理
  • 法律分析:缺陷责任期自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合同当事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但该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的,该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合同约定期限进行竣工验收的,缺陷责任期自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之日起开始计算;发包人未经竣工验收擅自使用工程的,缺陷责任期自工程转移占有之日起开始计算。
    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具体分部分项工程的保修期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但不得低于法定最低保修年限。在工程保修期内,承包人应当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以及合同约定承担保修责任。
    发包人未经竣工验收擅自使用工程的,保修期自转移占有之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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