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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女儿的抚养权归母亲所有,她和她生活在一起,男方没有给任何抚养费。孩子已经11岁了,想给孩子改个名字,但男方不同意。有什么解决办法吗?

离婚 2021-06-20 11:0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离婚后如果抚养权归女方,那男方应定期给女方抚养费。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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