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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丈夫很可恶,他不想尽丈夫的义务,又不想和我离婚。我们没有生活在一起,我们也没有孩子,我们的房子出租了,房租由丈夫的妈妈收取,我住在娘家,我自己打工挣钱养活自己,丈夫没有给过我他的钱。我受够了这种有名无实的婚姻生活!我想和丈夫离婚,可他不愿意和我离婚。据说分居几年可以自动离婚,我想咨询下,如何证明我和丈夫已经分居?

离婚 2018-11-01 12:1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你老公的说法没有任何法律依据。
    1、根据婚姻法,双方结婚的,女方可以男方家庭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成员,但无论谁加入对方家庭成员,都不影响财产原有归属的认定,上门女婿正是男方选择成为女方家庭成员,故不能因此改变原有的财产归属。
    2、根据婚姻法,结婚登记后夫或妻一方取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婚前个人财产或他人财产不会因为婚姻转化为他人财产或夫妻共同财产,故你老公关于“他是上门女婿家产全是他的”说法错误。
    3、根据婚姻法,个人财产不会因为结婚时间长短而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故你老公关于“婚姻生活超过十年他有权分割家产”的说法错误。综上,因老平房是父母留下的财产,他无权分割。
    二、孩子抚养费,如离婚时双方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按以下原则认定: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另一方按其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孩子抚养费。
  • 夫妻双方离婚时,可以通过自主协商的方式对其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无法达成协议,则依照夫妻离婚财产分配原则:
    (一) 夫妻之间对财产的协议优先;
    (二) 男女平等;
    (三) 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
    (四) 照顾无过错方;
    (五) 照顾付出较多方。
  • 想离婚,起诉到法院,法官说要想判离婚,需要出具分居证明,以证明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可是分居怎么证明?怎么才能证明分居已满两年的事实呢?如何搜集离婚分居证明的材料?该搜集些什么才能作为分居证明?  
    一、分居证明的用途  在去法院离婚时,一般来说如果能证明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就可以构成夫妻感情破裂的事实证明,从而提高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因此如何提供分居满两年的分居证明,就成了一个关键问题。  
    二、离婚分居证明如何搜集  如何向法庭举证分居事实呢?仅凭空口说分居,对方否认后,法律就难以认定分居事实,因此必须提供确切的分居证明,一般而言能作为分居证明的证据有:  
    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  
    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  
    3、居委会(或物业)居住证明,水、电、煤气发票等;  
    4、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事实的;  
    5、证人证言,比如双方都认识的朋友,亲戚或邻居,有条件的话最好让证人出庭作证。  一方在向法院提出了上述分居证明之后,被告一般也不再否认分居的事实,即使否认了,如果被告提供不了相反的分居证明,法律也会认定分居的事实,因此从这一点来看,能够提供分居证明会是原告更容易达到离婚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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