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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捏造事实、侮辱、诽谤是否属于“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部门对其管理的人员作出的结论或者处理决定。当事人因侵犯名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情况。

诉讼 2021-06-21 01:0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对于网络侵害名誉权的行为分析和处理,由于使用网络主体的不确定性,在经行网络名誉侵权的责任追究时会有很大的难度的。你不妨先按我下面说的参考一下你的具体情况做一下分析。  
    1.停止侵害。你可以要求发布或者传播造成你名誉贬损的信息的网络用户停止侵害(这一块估计很不现实),要求网络内容的提供者和网络中介服务的提供者通过删除侵权的帖子等方式停止侵害。在哪个网站出现侵害了,你就给哪个网站打电话,要求删除帖子。如果是QQ或其他通讯方式的话,可以截图作为民事诉讼的证据。  
    2.消除影响、恢复名誉。你可以在侵权信息相同的位置或者网站上发布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的声明。  
    3.损害赔偿。如果你此刻手头证据确凿,可以通过种种物证证明当事人确实对你的荣誉造成影响,你可以提起民事诉讼。在确定赔偿额时会根据以下因素:
    (1)、加害人的过错程度;
    (2)、侵权行为的影响范围和程度的大小,主要可以通过对侵权信息的访问量和其在网络上产生影响的时间长短;
    (3)、受害人精神损害的程度;
    (4)、加害人的经济承受能力;
    (5)、侵权人是否从侵权中获利以及获利的大小,确定赔偿金额。
  • 构成侵害名誉权的要件:  
    1、行为人主观上有毁损他人的名誉的恶意或过失。恶意是指实际恶意,即行为人明知事实虚假或对事实抱有深切怀疑,却仍然不计后果地予以轻率发表,并非是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失。过失是指行为人预见或应该预见到行为会损害他人的名誉,但由于自信或放任了这种行为。  
    2、行为人客观上有捏造事实或散布虚假事实,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侮辱或诽谤他人,以及未经他人同意,擅自公布他人的隐私材料或者以书面、口头形式宣扬他人隐私,损害他人名誉权的行为;  
    3、受害人有名誉被损害的事实;
  • 诽谤罪的认定
    认定诽谤罪主要是要划清本罪与侮辱罪的界限。这两种犯罪所侵犯的客体,都是他人的人格和名誉。不同之处主要在于:
    (1) 侮辱不是用捏造的方式进行,而诽谤则必须是捏造事实。
    (2) 侮辱含暴力侮辱行为,而诽谤则不使用暴力手段;
    (3)侮辱往往是当着被害人的面进行的,诽谤则是当众或者向第三者散布的。
  • 如果别人诽谤你的名誉,其行为就违反了《侵权责任法》第发2条,涉嫌侵犯你的名誉权,你可以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如果侵权人不听,你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其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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