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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怀孕五个月,男方结婚一分钱都不给,于是提出离婚。我不想要孩子。应该有什么样的补偿。

离婚 2021-06-21 13:3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婚外情可以成为法院判决双方离婚的依据,不能作为双方财产分割的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 》规定,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 如果在女方在怀孕期间提出离婚,其处理跟一般离婚案件区别不大。除非男方存在过错,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在进行离婚财产分割时,会得到适当的照顾,可以多分。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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