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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女方想离婚但是男方不肯怎么办,我们闹离婚闹了好几年了一直没离成,我想起诉离婚需要怎么弄呢起诉离婚需要怎么弄呢?我女方想离婚但是男方不肯怎么办,我们闹离婚闹了好几年了一直没离成,我想起诉离婚需要怎么弄呢!

离婚 2018-11-01 15: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可以选择向法院起诉离婚。
    1、离婚属于夫妻双方的权利与自由,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
    2、【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处理】婚前财产各自归各自,婚后夫妻共有财产原则均分。
    如果对方有导致离婚的法定过错分割夫妻共有财产时可以要求过错方少分,并可以主张损害赔偿。
    3、【离婚与子女】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三十的比例给付,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 1、向法院起诉离婚。
    2、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如存在婚姻法第32条规定情形的,法院可据此判离。
    3、离婚时分婚后财产,房改房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分。婚后公积金、股份钱都属于共同财产。
    4、判离时,孩子抚养有争议的,法院一般按如下处理: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另一方按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抚养费,并有权探视。
  • 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的可以协商离婚,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起诉到人民法院。原告起诉离婚,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六个月内不得再次起诉,被告不受此限制可以起诉离婚。婚姻法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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