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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你一下,我家房子有我老公爸爸的名字,我老公已经去世了,那他爸爸的名字在他同意的情况下可以直接能去掉吗,要是不能去掉的话,是以买卖还是赠予给我女儿合算呢我家房子有我老公爸爸的名字,我老公已经去世了,那他爸爸的名字在他同意的情况下可以直接能去掉吗,还是赠予给我女儿合算呢

房产纠纷 2021-06-21 22:0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有遗嘱的按遗嘱执行。
    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男方死亡,共同财产(包括50万赔偿款)先分一半给配偶,剩下部分为遗产。遗产分配:第一顺序:配偶、父母、子女,按人头平均分配。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才按第二顺序继承,即兄弟姐妹。
    按本案情况,按第一顺序继承,兄弟姐妹不分。
    在分配时,应照顾老人、未成年子女、无生活来源或生活困难的、生前照顾多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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