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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广西北海买房时,因中介公司承诺由他们老总跟开发商谈可以要到很大优惠,并且中介服务人员还可以返现金给我,我觉得可以接受这个优惠所以交了定金,后来发现优惠没有到位,中介也不承认返佣一说,这种情况可以要求退还定金吗?并且中介服务人员还可以返现金给我,这种情况可以要求退还定金吗?

房产纠纷 2021-06-22 14:0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定金应该返还的情况:
      
    1、如果开发商在认购意向书规定期限内将购房者已认购房屋转售其他第三人而导致未能正式签约的,应双倍返还购房者定金。
      
    2、如果开发商未取得有关商品房销售之合法证件或者由于开发商自身原因造成双方不能签署正式合同或者因此造成合同无效的,开发商应返还购房者之定金并承担购房者的损失。
      
    3、如果双方仅仅因正式合同、有关补充协议之内容无法达成一致,而与认购意向书内容无关,致使签约不成的,则双方不存在违约行为,开发商应将定金全额返还购房者。
      
    4、如果认购意向书关于价格、面积和户型等主要条款未做约定或者约定不清,而双方如果对此内容无法达成一致造成正式合同不能签署的,开发商应返还购房者定金。
  • 依照我国合同法关于定金罚则的相关规定,定金具有保证债务履行的效力,给付定金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双倍返还定金。
  • 一:当合同正常履行时,定金充作价款,或由买方收回。二: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时,定金则作为罚金。如果是买方违约,那么他无权收回这笔钱。如果是卖方违约,则应该双倍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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